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逾期未申报的进口报关单能否补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对于因未申报而没有开具的模拟免税证明,能不能在补报以后补开?请提供法律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国税发[2006]102号: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并于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申报办理的,税务机关在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你公司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但可能会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