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聘请外国公司作设计和研发
2010-05-18 12:43:50
俱乐部会员
提出如下问题:
上次我公司已就公司聘请外国公司作时间长廊设计和研发,作为游客观光点,研发的主要内容是展示不同历史时期、世界各地的计时方法和技术,相应各项税应如何缴纳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如何来认定我公司聘请外国公司作时间长廊设计和研发的行为是外国公司转让特许权使用费还是收取劳务收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特许权使用费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所得,一般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许可。
个人认为,该外国公司所作的时间长廊设计不符合上述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的定义,应当属于劳务收入。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